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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布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校领导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及寒假放假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日: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寒假:
1、学生:放假34天,从1月24日起至2月26日止。2月27、28日回校注册,3月1日(星期一)上课。2010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为全校各年级学生离校社会实践时间。
2、教师:放假34天,从1月24日起至2月26日止。2010年1月14日至1月23日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人员:放假33天,从1月24日起至2月25日止。2月26日(星期五)上班。2010年1月15日至1月23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4、后勤人员和食堂职工:由各实体和饮食服务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假期注意事项
1、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1)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形势和法制教育工作,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抢和饮食卫生,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基建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产业处、实验教学管理处、图书馆、饮食服务中心、园府酒店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共同做好工地、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室、资料室、仓库和餐厅等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及节电、节能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3)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和保卫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及有关楼房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
(4)保卫处要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逻力度,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
2、除春节期间(2010年2月13日至19日,共7天)不作安排外,寒假其他时间各单位都要安排人员值班,并于1月11日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学校办公楼301室,电话:3183226)。
3、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电话:3182677、3183226;办公楼一楼大厅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电话:3183202;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院长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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