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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适应学生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培育一支人品好、能力强、素质高的学生干部队伍,为创建优质学生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学生处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学生工作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思想教育科助理5名(以下简称岗位1);
 2、学生管理科助理6名(以下简称岗位2);
 3、学工报编辑6名(以下简称岗位3);
 4、心理咨询中心助理20名(以下简称岗位4)
 
 5、助学贷款中心助理11名(以下简称岗位5)
 
 二、招聘对象:我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本科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乐于从事学生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大二、大三同学需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者下载并填写《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于9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前交到指定地点:其中岗位1、2、3交到紫荆楼一楼中厅10号学生处信箱或紫荆楼303室思教科;岗位4交到校心理咨询中心(图书馆后面印刷厂二楼,电话3183626):岗位5另行通知。
 
 
 2、面试:各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岗位1于9月27日(星期六)上午九点在紫荆楼301进行。
 岗位2和于9月27日(星期六)下午三点在紫荆楼301进行。
 
 岗位3请于9月26日(星期五)晚上7点15分到紫荆楼301参加笔试,请自带文具。
 岗位4于9月27日(星期六)上午九点于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
 
 
 3、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月的试用。
 
 4、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为学生处工作助理。
 
 五、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校级机构普通干部待遇,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学生工作助理证书。
 
 附件:学生工作助理报名表.doc
 
 学生处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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