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师人 |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BBS论坛

标题: 关于发布广告者的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9.3 11:34
标题: 关于发布广告者的敬告!
1.近期发现很多在湛师人BBS发布大量虚假广告的不法分子,根据湛师人BBS的规定,对于此类帐户管理员会在第一时间删除用户名!请自重!

2.发布广告请在【广告区】版块,而且,谢绝其他网站的推广广告,无论是直接的或变相的(含软文)。谢绝与湛师校园内无关的、湛江市外的广告。校内学生的网店除外。

3.另外,重复发布相同或相似广告贴的也会被处理。要使以前的广告贴排前,可以通过回帖、使用论坛道具等方式顶起。

4.回帖顶起不能太频繁,一周不能超过2次,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屏蔽、禁言、封号处理。管理员和版主发现存在同一个人注册多个马甲顶起嫌疑的,同样对全部帐号进行处罚。

5.再次强调:严禁一切非法信息,私服、外挂、网赚等等,一律删除!

6.帖子和个人签名档中只允许写自己网站、博客、网店的网址,其他一律禁止。

7.请注意,为保障校园纯洁性和学生的利益,对于违反湛师人规定的信息,湛师人是严格过滤的,不要妄想钻空子。湛师人全体管理人员会第一时间清理掉此类信息,请别浪费彼此的时间。

8.只一次性发广告且没有自己帐号的用户,请使用用户名“广告专用号”,密码“123456”登录发帖。校内学生和专门面向湛师的校内及周边商家请以店铺名注册用户(用于统一管理及展示效果等)。

9、如果想要好的广告位,请联系客服QQ、邮箱、电话付费投放广告。
作者: 张凯    时间: 2010.8.30 16:03
非常感谢楼主的努力和贡献
作者: pengzhi    时间: 2010.9.4 13:44

作者: lwdred    时间: 2010.10.19 17:53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10.12.27 16:17
我很赞同!
强烈支持!

作者: Rainbow    时间: 2011.1.12 12:56
是啊!万事有个规则!赞1
作者: hansonjacke    时间: 2011.3.5 11:56

作者: 兰轩听雨    时间: 2011.5.18 13:14
顶···就应该这样管理
作者: 唉哟    时间: 2011.5.30 17:08
呵呵,谢谢
作者: 平常中的平凡    时间: 2011.11.4 21:17
不错!还是严格点好!
作者: q526734    时间: 2011.11.5 12:20
我这个帖子算不算违规??
http://zhanshiren.com/forum.php? ... p;tid=7744#lastpost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1.5 12:49
q526734 发表于 2011.11.5 12:20
我这个帖子算不算违规??
http://zhanshir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44#lastpost

没有的
作者: 社工有我    时间: 2011.12.5 00:22
湛师,永远有你!
作者: 吴川-楚楚    时间: 2011.12.5 11:42
是很讨厌广告,特别与湛师师生无关的广告....什么黑龙江哈尔滨市某理发店洗吹剪5折.....这类
湛师师生难道去到哈尔滨理发?好WL的


连续发布的回帖已合并。
吴川-楚楚于2011.12.5 11:42补充以下内容:
如果是校内活动的广告,有益于师生,可以原谅.
作者: 绿毛粽子    时间: 2012.1.4 13:41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作者: qqrmb    时间: 2012.4.22 11:28
支持,同意
作者: layositake    时间: 2012.5.10 16:21
支持,最讨厌那些垃圾广告了
作者: 紫夜    时间: 2012.10.28 10:21
我昨天发的帖子怎么把他删除了?违规了?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0.28 14:01
紫夜 发表于 2012.10.28 10:21
我昨天发的帖子怎么把他删除了?违规了?

由于你的帖子发到非广告区,请注意你的帖子已经转移到商业街。
请查看系统通知。
帖子地址未变:http://www.zhanshiren.com/thread-14515-1-1.html
另外你也可以通过查看自己的帖子找到你的帖子是否还在(点击你的头像下方【主题】,或者论坛右上角的【快捷导航】)。
作者: 红木之窗    时间: 2012.11.8 15:17
路过支持一下
作者: 某______某    时间: 2013.2.14 11:21

作者: Emmalo    时间: 2013.10.24 13:34
请问一下版主怎么删除帖子呀?
作者: cmcc    时间: 2013.11.18 15:58
楼主辛苦了,,无规矩不成方园,我们会注意了,
作者: 小男孩yz    时间: 2014.2.19 23:05
受益了,谢谢湛师人




欢迎光临 湛师人 |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BBS论坛 (http://www.zhanshir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