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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辟除网络“谣传” [打印本页]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2 13:56
标题: 辟除网络“谣传”
      何为谣传,就是不真实的信息的传播。不真实可以体现在时间,地点,细节,内容……很多东西的上面,为什么我要在这里提起这个事情呢?最近很多人云亦云的东西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我就是不想不实信息在外面校园里面一次次重复不断出现在外面的视线。说句实话,不要以为你帮忙转了,你就没有责任,没有你这次传播也许就不会有下一个被愚弄的人。下面简单举几个例子来说一下吧,希望大家以后对于判读信息的时候有用。
   例一:紧急通告: 请大家要速传!如果你收到一张带有《汶川速递!》的图片文件。在任何环境下请不要打开它,且立即删除它。如果你打开了它,你会丢失个人电脑上的一切东西。这是一个新的病毒,已经确认了它的危险性,而杀毒软件不能清除它。他的目标是摧毁个人电脑。请copy 这封信给你认识的QQ群
  (PS:这个信息或改一下名字,或是变一下字眼,就在Q群里面传播了不止3个年头了,最近又来……我不想说那个还在传得人了,这个稍微有点电脑常识的人都知道,病毒文件嵌入jpg等图片传播,一般的杀毒软件都可以拦截了,而且危害性不会大,其次,大部分的病毒都会是掩饰后缀名来的,只要打开之前稍微注意或是电脑设置显示后缀名都没有问题了。过多不解释了,就算说你真的一点不懂电脑,那你百度一下关键词总会了吧。)
    例二:打扰一下,谁的群多,帮忙转发一下,一个湖南的学生,叫袁生顺,20岁,请速回衡阳仁爱医院,妈妈伤的很严重,想见他最后一面,爸爸:13593785767.
爱心接力,这个不传对不起自己,助人有报
   (PS:手机号码"13593785767" 湖北 荆门  中国移动 GSM   湖南的学生,湖北老爸的手机?这条消息我在网上随便搜了下,最早发贴的时间有2010年的,现在了2011都快结束了,我不想接着解释了。这个东西有什么用?我猜测一下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取爱心人士回拨电话,从而吸取爱心人士话费!可以自己上网搜索“爱心诈骗”)
    例三:最近不要在外面吃东西,尤其是烧烤和凉拌的,最近有一伙新疆艾滋病人用他们的血滴在那些食物中,在一些城市已被证实。记得提醒他人。  
   (PS:艾滋病只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制造这条信息的人抓住了血液传播这个途径,可惜血液传播是指把艾滋病人的血输到你血里或者共用了针头,会导致出血的生活用品一类的东西。吃下去的根本就没事!艾滋病毒离开人体后只能存活较短的时间——30分钟,另外食物在被烹煮的过程中高温早已杀死病毒,未加工的食物中病毒在与食糖、盐、醋这样的化学物品接触后也不可能存活。即使最终艾滋病病毒被咽了下去,胃酸也会把它消灭的。制造这条信息的人应该是有目的的。这条信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想引发民族内部矛盾,诋毁新疆的形象,让人们去讨厌新疆,去孤立他,想把新疆分裂出去就更容易了。很多人会说分裂就分裂咯,有什么关系,我只能说那是你不懂新疆的地理位置和未来的发展战略了,至于你想更细致了解就自己学习吧,或私下Q我,我可以说一些给你听听。)
     …………
     ………………
     ……………………
    还有很多很多,请大家自己举一反三吧,下面一段话我是看到网络上的“谣言”版本的一个总结,很精辟。我分享一下:
   (不知读者还记不记得网络留言的发展规律。第一版是悲情篇,说某某人走丢了,请大家帮忙找;第二版升级为祝福篇,说收到祝福转发会怎么怎么幸福;第三版就很恶劣了,是诅咒篇,相信在BBS也看过,不回帖出门会被车怎么怎么的的,其升级版3.1是最恶毒的,如果不转发,你的家人就会怎么着;第四版,就是这样无厘头的谣言篇。在早期也有过这样的例子,一位妇人花高价买了一瓶药丸,说是专治千年虫的。其兄弟版本4.1版是一些YY帖,专拿国土说事,啥狠说啥。什么台海怎么样了,什么军舰已经到哪里了,哪个地方都“戒烟”了,什么陈水扁被刺杀了,我倒觉得很奇怪,如果有种把战争引到他们家去他们是否还能昂首挺胸地骄傲地讲出那番话来。)

    好了,剩下来就是我的感言和寄言了。(大学生了啊,我们是大学生了啊,不是说大学生就怎么样怎么样,但是读书这么久了,难道连一点点的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吗?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谣言在不是弱智的我们这里为什么总是传来传去?2007传到现在还在传的都有。作为传播者我想我们是有责任的,为什么现在网络如此污秽,有你一份!希望以后大家看到这样子的信息以后稍微想一下,查一下再发,这样子对谁都好。你要知道这些谣言制造者弄出这些谣言真的只是无聊吗?就我刚才一些猜测里面就有诈骗,分裂民族情感……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责任啊。)

   希望这一篇拙作您看了,觉得传播一下于人有益的话就转一下吧。
作者: dongdehua168    时间: 2011.11.12 14:06
有道理,杀花支持。
作者: 中华青年    时间: 2011.11.12 15:14
本帖最后由 中华青年 于 2011.11.12 15:20 编辑

我最不鸟诅咒贴,什么不回帖就会如何如何,不转发就会如何如何······真SB!
还有一种谣言是这样子滴:某某小男/女孩得了**病或出了车祸,其父母与**公司达成协议,只要有一个人将这封电子邮件转寄給其他人, 该公司将捐 5 元╱1封支付孩子的手术费。
只要稍微动动脑筋,用个等比数列算一下,假设收到邮件的人都转发7个人(其实7个人已经是很保守的数字,一般转发的都不少于20个),那么只要十个层级就可达到47079208人,约占全国人口36%!该公司将得支付235396040元!有哪个公司做慈善能慷慨到为1个人捐出2亿多元的地步?可转发这种垃圾邮件的就是那么多~~~脑子都使哪里去了?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2 23:09
中华青年 发表于 2011.11.12 15:14
我最不鸟诅咒贴,什么不回帖就会如何如何,不转发就会如何如何······真SB!
还有一种谣言是这样子滴 ...

我最痛恨的也是那种诅咒的,好像他是石头里面蹦出来似的。近日看这么多人在转那种东西,真是心寒啊。您说所的那种我收到不下几十封了。我从不转,不是我没有爱心,而是我知道那就像您说的这种蛤蟆怎么会到处跳。有时候作为社会人的我们真应该好好想一下如何做好一个社会人了。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3 01:51
中华青年 发表于 2011.11.12 15:14
我最不鸟诅咒贴,什么不回帖就会如何如何,不转发就会如何如何······真SB!
还有一种谣言是这样子滴 ...

微薄是真的~~即使被说2b~~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3 10:04
wgglh 发表于 2011.11.13 01:51
微薄是真的~~即使被说2b~~

微博上昨天也看到一条……(某银行职员同样收到短信“请把钱汇到*账号上”,
  就按照账号每次汇出1分钱,便从收款人账户扣掉2元,连续汇出大概1元多钱,
  这时,终于收到收款人发来信息:
  别再汇款了,已经扣掉200多了,你是内行吧!叫我们怎么生活呀!)
但是事实是这样子吗?转发量昨天上午看到的时候就2万多了。我特意去查证了一下,各大银行手续费都是从汇款人这边出的,就算是选择收款方支付手续费也是要收款人同意才行的。这不得不说又是一条别有用心的“笑话”混淆视听。一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就会不遗余力去汇一分钱,那100个人每人汇去了一次,就给骗子一块钱,1000人=10块……不要以为是小数字,这类2B一点都不少……2B多了就够骗子潇洒了。

微博可信吗?也在污染中……
作者: 伪装者    时间: 2011.11.13 10:46
脑残太多了,这种事没有几个是真的!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3 11:08
伪装者 发表于 2011.11.13 10:46
脑残太多了,这种事没有几个是真的!

我觉得还是陆续更新一下吧……唉……骗局:(*2159011,刚刚有个号码不祥的电话打来,说我有一份包裹在邮政,地址不祥,请联系上面电话。或今天收到一个电话,说我福建办了个信用卡透支了一万八,法院发传票,要强制执行,电话000190852203之类)
这些就都是考你的平时的经验了:邮政包裹是直接递到你上面的地址的,如果是地址不详这个你朋友就不会发的出来,就算发出来了,也会直接联系你而不是要你联系他,这样子做只不过是想你打回去吸取你的话费而已,其次你会发现这种信息有一个普遍性,谁看了都觉得是写给他的,一般信息都会有你的直接称呼的,例:陈先生。
第二就是传票了:法院办事的流程,没有审的案件是不会直接强制执行的。其次,法院发传票如果是本地的是通过打电话让你上法院自己领,如果是外地是通过邮政EMS的法院系统的专递的。最后,法院在发传票的时候经办任必须要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电话姓名什么的,不会因为公务繁忙就挂电话的。
还有什么警官要你汇钱过去私了一些嫖娼的东西就不用解释了吧~相信还有点脑子的吧。
作者: 伪装者    时间: 2011.11.13 11:35
子叶 发表于 2011.11.13 11:08
我觉得还是陆续更新一下吧……唉……骗局:(*2159011,刚刚有个号码不祥的电话打来,说我有一份包裹在邮 ...

貌似只有见识少的人,思想封闭才会给骗!不过我记得我当初第一次出外地的时候   给别人碰瓷了!不过还好,只陪了俩百!像碰瓷这种事,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是低调点好,和骗子吵,报警,都是傻逼做的事!别人没关系会吃这一口?人啊,吃一堑长一智!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3 13:42
伪装者 发表于 2011.11.13 11:35
貌似只有见识少的人,思想封闭才会给骗!不过我记得我当初第一次出外地的时候   给别人碰瓷了!不过还好, ...

呵呵,可以详细一点分享一下您的碰瓷吗?事实比我这样子乱说来得强一些~~先谢谢了~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3 14:41
子叶 发表于 2011.11.13 10:04
微博上昨天也看到一条……(某银行职员同样收到短信“请把钱汇到*账号上”,
  就按照账号每次汇出1分 ...

这个,qq上早就有了吧~我说的微波是指xx名人orxx公司 承诺转载了多少次,然后一次加入一元钱,捐某某人那种~~
之前看到的有个事xx爱心工程的!还有个是捐给那个什么什么悲剧的人 ,不记得了~~
反正只是顺手一转的事情,至于他是否有捐这么多我到是不清楚了~
和你说的那个有本质的区别吧~~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3 14:44
这个可以把它列入 那100个不请湛师人的理由里~~哈哈~~
作者: 伪装者    时间: 2011.11.14 01:31
子叶 发表于 2011.11.13 13:42
呵呵,可以详细一点分享一下您的碰瓷吗?事实比我这样子乱说来得强一些~~先谢谢了~

我那次是在北京火车站旁边的一个小卖部!  去买瓶水,柜台上放着2块出售的手表,我付钱后,老板找我零钱,放在柜台上,我伸手去拿,结果有一块手表自己掉下来了,一向小心的我,从来不会出现这种事,心里知道是碰瓷了,但是没话说,因为那时候还有20分钟上火车了,所以只能借钱消灾了,赔了钱,拿了那块给摔坏的手表,发现手表上还有一根肉眼很难看到的细线,而且被他说成几百块的手表一拿到手中就知道是假的,电子表一个!    唉,人啊,都是这样慢慢成熟起来的!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4 01:58
wgglh 发表于 2011.11.13 14:41
这个,qq上早就有了吧~我说的微波是指xx名人orxx公司 承诺转载了多少次,然后一次加入一元钱,捐某某人那 ...

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和上面不知名的邮件有点区别
毕竟这个是人家通过微薄的,是本人发的,你上面邮件,谁知道是谁发的~
正常来说,用这个来炒作是蛮危险的一件事情,如果有人刨根问底了,那么,要么就没钱,要么就没名誉了~所以我觉得半个名人不会用这种危险的方法去炒作自己!
当然,不管他最后捐了或许没捐,我不会深究,也没办法深究,但是我觉得我做了应该做的~...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4 01:59
wgglh 发表于 2011.11.13 14:44
这个可以把它列入 那100个不请湛师人的理由里~~哈哈~~

我意思不是说网络谣言,而是散播网络谣言,完全没有思考过就去做这些事情的这种做法!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4 09:14
wgglh 发表于 2011.11.14 01:58
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和上面不知名的邮件有点区别
毕竟这个是人家通过微薄的,是本人发的,你上面邮件, ...

原来我还理解错了一点点,不过这位同学正如你所说的,这是传播问题,不是形式问题。你说至于他捐不捐,反正我是转了。(可以这样子理解吧)你就无愧于心了?我这篇文章有一部分就是说传播信息的个人责任问题的,其实很多人都有像您这样子的想法,我不得不说了(我知道会有口水淹我……不过我要说出我想说的)当你觉得你做了你应该做的,而后会发生什么状况?3楼的中华青年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你可以回头看看,但是他说楼了一点点,我这里补充一下下,就是一个传播的人的下一级传播者。你传给的大部分是你的亲朋好友,试想一下,对于有这层关系的人是不是会对你不加识别的信息更容易接受了,属于偏信、然后接着传给下一级的朋友,你不知道有多可怕是吗?这就好像是数学里面的级数增长。之前在腾讯朋友的里面也见识过了,二级朋友就有1000多了%下一级……接着……不是危言耸听,正如你收到了这种邮件,我也收到了……另一个也会收到了。正是因为说“我做了我应该做的”这种思想的影响才会让这么多人转,其实不转不是因为我们冷血而是知道这样子转下去一是浪费资源,二是给居心不良者铺路(至于他怎么样不良,我承认我的见识少,我不能完全弄清楚)希望你好好想一下哦亲~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4 09:21
伪装者 发表于 2011.11.14 01:31
我那次是在北京火车站旁边的一个小卖部!  去买瓶水,柜台上放着2块出售的手表,我付钱后,老板找我零钱, ...

谢谢分享……以后我也会注意了的~~~(我真没有碰到过)
作者: freefour    时间: 2011.11.14 14:21
支持,力顶!现在的人的确挺迷信的,但是有很多的东西又真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呀……真让人半信半疑,敬而远之!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5 00:27
freefour 发表于 2011.11.14 14:21
支持,力顶!现在的人的确挺迷信的,但是有很多的东西又真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呀……真让人半信半疑,敬而远之 ...

迷信?您说的是诅咒篇吗?说实在的看到那句话真想打他,有病的人,不过不知道是谁,没有办法,等天收他就是了。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5 00:39
最近还是一如既往一大堆人在转发这类东西……看着我呢真无语啊%
作者: wgglh    时间: 2011.11.17 19:14
子叶 发表于 2011.11.14 09:14
原来我还理解错了一点点,不过这位同学正如你所说的,这是传播问题,不是形式问题。你说至于他捐不捐,反 ...

我想说,我觉得你说的邮件和我说的微波有本质上的区别!
你说的邮件,第一来路不明,第二,都是无名氏然后说什么和垃圾公司合作或者是不见什么人之类的!!时间或者人物或事件都是不明白的!!!
而微波上的~~第一 一般发起者都是有点名气或者是个名人,名企!(如果是盗号后发起的话,那就另算)第二,一一般捐款的对象是实事中的受害人之类的! 就是说时间或者地址或者事件三者基本齐全!!
我说的至于捐与不捐,这个问题,我不可能因为转发一条微薄,然后去刨根到底或者打电话去问(况且打电话去问野未必有电话,有电话野未必有真相!)】
何必要咬着 所谓的反正我转了这个心态~来辩证呢?!
这个心态我觉得是没有错的!错是错在,转的人的判断能力,我没有过高的判断能力,但是一点点还是有的!你说的邮箱,qq上的那些东西,我觉得我凭借那一点点判断能力还是能判断的!!
事件的关键不在于邮件本身,更不应该去辩证这种较为善良的心态,而是个人的判断能力~这个才是根本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作者: 子叶    时间: 2011.11.18 00:28
wgglh 发表于 2011.11.17 19:14
我想说,我觉得你说的邮件和我说的微波有本质上的区别!
你说的邮件,第一来路不明,第二,都是无名氏然 ...

同学,你说这个的确有道理,由于我不喜欢玩微博,所以对于微博上面的这种义举并没用见过,所以有了先入为主的误解,找了一下的确有这回事。不过负责一点的话一般会去找一下相关信息,因为此类微博转发就捐钱一般是有宣传的,而里面往往也会有期限限制的,不然比尔盖茨也会破产啊。其实区别也就是在这里。当然人家这样子的做法我们是绝对要肯定的~转回话题,发着帖子无非是想提高读者的判断认知,学会通过求证来接收信息。如果人人像你这样子,帖子也就应该沉了~谢谢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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