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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发帖须知(删帖规则和禁止事项)【2011.05.1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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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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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9.2.19 23: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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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注意事项:

1.发帖应该在相应的版块,内容与版块无关的帖子会被移动到相应版块或者删除;
2.如无必要,请使用规范的字体,利于系统处理及用户阅读(即建议不要设置字体大小或太多花俏颜色);
3.发帖之前请阅读BBS论坛发帖的总规则和各个版块的具体规则。
4.发广告须知: 《关于发布广告者的敬告!》

以下内容是被禁止的:

1.无意义的灌水帖,没有实质内容,内容没有使用价值;
2.无意义的回帖,单纯的写“顶”或者大量重复符号等等,回帖也要讲质量;
3.色情、暴力、反动等非法信息,同时,政治话题也受到一定的控制,敏感词请使用“河蟹”方式表述;
4.诽谤、诋毁、谩骂、泄露他人隐私,其他任何伤害他人利益的内容;
5.虚假信息;
6.重复发帖,相同内容只允许发一次;
7.尊重自己,严禁在标题及内容中使用“跪.求”“裸.求”等字眼;
8.其他任何有悖法律和道德的内容。

部分板块会有特别的版规,在此类板块发帖务必遵守最新的版规。版规会在相应版块公布并随时更新,请留意。

校内信息、社团信息、广告、招聘兼职、失物中心等栏目严禁发布虚假信息,违者依据违规程度予以屏蔽、删帖、警告、禁止用户、禁止IP、甚至上报公安机关等不同惩罚。请自律!

版主会对帖子进行管理,违规的帖子会被删除,删除操作会扣除用户的积分,违规行为严重者,直接封ID,请慎重。

关于言论自由:

1、这里有最大限度的言论自由,论坛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也不为任何人的言论后果负责;
2、言论自由建立在不伤害他人的基础上,不违法,不违反道德;
3、因为存在某些监管机构,论坛中出现某些敏感词和敏感事件,可能会导致论坛遭遇审查和干涉,请勿发过激言论或夹带大量敏感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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