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湛师人 |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BBS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务员] 2017广东湛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考点: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投毒罪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
发表于 2017.1.5 03:3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广东湛江公务员考试将于2017年3月份发布公告,3月底开始报名,4月中下旬进行笔试,面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左右,建议广大考生朋友们提前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备考。关注湛江中公教育微信号:zjoffcn0759,招考信息早知道!湛江中公教育为您提供2017年广发省湛江市公务员考试信息,备考资料。更多2017广东省考资讯欢迎加入2017湛江公务员考试群 215278124 点击加群

2017年湛江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简章

2017年湛江市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招考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并且内容更加广泛。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由于这种行为与犯罪目的、侵害对象、犯罪结果,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认识相互结合和交织,使得处断时极为混乱,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在司法实践中,鉴于该类案件的特点,证明投毒犯罪的直接证据极少,从证据充分性上去审查认定该类犯罪难度较大,出庭作证则难度更大。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犯罪对象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毒害性”物质,系指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如氯化钾、氰化钠、砒霜及其他各种剧毒品。

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最重要,也是在我们各种的考试当中最喜欢出考题的就是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此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公教育专家希望各位考生在准备时,能够认真备考,一举成“公”。

关注湛江中公教育微信号zjoffcn0759,及时了解公考资讯!

更多2017广东湛江公务员考试资讯、行测及申论备考资料请进入湛江公务员考试网


[发帖际遇]: 一个袋子砸在了 中公教育 头上,中公教育 赚了 4 热情. 幸运榜 / 衰神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使用帮助
1.发帖导航 2.帮助文档 3.账号密码 4.广告业务 5.社团合作 6.联系我们 举报 | 报错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业务合作
Archiver
举报

Copyright © 湛师人论坛 zhanshiren.com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粤ICP备0902848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1 © Comsenz Inc. GMT+8, 2024.5.4 09:2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