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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带来家乡美”漫画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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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5:5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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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带来家乡美”漫画征稿

一、大赛背景
为了响应十七届六中全会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促进我市动漫行业的发展,扩展动漫空间,将动漫的精髓理念深层次的传播,将我市的动漫事业推向一个新的浪潮。由湛江市宣传部、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湛江市共青团委,湛江市教育局联合主办“2012湛江首届青少年漫画大赛”。 漫画作为一种雅俗共赏的大众文化形式,以其形式多样、造型灵活、幽默风趣、贴近生活,广受青少年的喜爱。 “2012湛江首届青少年漫画大赛”要求学生以“税收”和“安全生产”真实生活为基本素材,以漫画为主要形式,描绘多彩世界,倡导文明风尚,讽刺不良现象,表现生活百态新气息。同时,通过比赛,推动漫画在青少年中的普及和提高,达到互相交流、共同发展的目的,又可以加增青少年 “税收知识”和“安全意识”。
二、大赛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带来家乡美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 湛江市宣传部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湛江市共青团委
           湛江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湛江市赤坎叉叉动漫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湛江图书馆
           湛江市旅游局
           湛江购书中心
赞助单位:
支持媒体:湛江电视台
                湛江晚报
                叉叉动漫网
四、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活动,个人和团队均可参加。
五、大赛时间
征稿时间:10月21日—12月6日(24:00以系统时间为准)
评选时间:12月15日
获奖作品公布时间: 12月16日
六、奖项设置
1、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10名、优胜奖50名及入围奖若干名。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参赛作品数量多或获奖率高的单位。 3、设优秀辅导奖若干名,对金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或获组织奖团队的组织老师进行表彰。 七、作品要求及提交要求
1、作品表现手法不限,可采用歌颂、幽默、讽刺、科幻、寓意、对比等艺术语言风格,单幅、多格、组画等表现形式(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健康,内涵丰富,时代感强,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作品不脱离税收法律法规的范畴。 2、作品以手绘纸制为主,也可以是电脑制作。手绘纸制作品规格为幅面不小于A4(210mm×297mm)、不大于A3(297mm×420mm),电脑制作作品大小控制在2M以内,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20*240、不超过640*480像素。 3、每件作品需附简短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及对创作理念、主题思想的简单描述。 4、参赛作品可原创,也可以摹仿。
八、其它相关事项
1、大赛启事、动态消息、入围作品展示、网友评论及大赛结果等将在叉叉动漫(www.xxacg.com)网站专栏上公布并即时更新。 2、大赛优秀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络、报刊杂志、街道墙绘等途径进行展示,并汇集收编专题画册。 3、主办方对参赛来稿拥有修改和永久使用权(包括展览、印刷、出版、传播、推荐参赛等),不另支付稿酬。参加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凡提交参赛的作品作者,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九、大赛联系
电话:13763055982
QQ:517915079
邮箱:517915079@QQ.com(电脑作品请发在这个邮箱(请注明是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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