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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新闻] 糖果替代零钱是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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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2.9.28 02:3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李俊

从某种意义来说,糖果成为湛江师范学院信勇超市的法定货币了。长期以来,该超市都是以糖果替代零钱。不管消费者是否接受,只要没有零钱,该超市都会给顾客找糖果。要是消费者不肯接受,对方就会很冷漠地说,没零钱。

很多时候,消费者都是很无奈接受了这个“糖果法币”。如果遇到个别坚决不要“糖果法币”的消费者,那么超市员工就会说,要不就在这里等到顾客给零钱,就有零钱找了。据说,这个“糖果法币”在湛师超市实施多年了。从自由市场角度来看,发行“糖果法币”是没问题,但是问题在于强迫消费者。

当年,深大的饭票也就成为校园里的货币。可以说,当时的饭票在校园里很受大家的欢迎,所以就被人们当作货币来使用。很多年前,湛江市麻章区一所中学,食堂的饭票,也就成为校园里的货币,甚至校外一些小卖部都接受饭票。没有强迫的情况,糖果成为货币并没有问题。可是人们并不乐意接受湛师超市这个“糖果法币”,所以往往是建立在强迫基础上。

虽然湛师信勇超市对消费者做出承诺,这些糖果到时还可以当作零钱继续使用,但是很多消费者并不买账。我们都知道,“糖果法币”并不能像其它普通货币一样能够长期保持下来。如果超过一定时间,糖果就会变质,甚至出现溶解。同时,糖果还会引来蚂蚁之类,并且携带不方便。

其实,更糟糕就是,糖果可以食用,所以很有可能出现个别消费者误食了过期的糖果。很多时候,消费者面对超市找回的糖果,往往就拿来吃。因此,糖果在流通过程之中,很容易就过期了。

湛师信勇超市糖果替代零钱的做法,并没有尊重消费者的选择,而是一种强迫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按照习俗约定,商家有义务给消费者找零钱。通常来说,商家开店做生意,就等于默认承担了这个义务。可是湛师信勇超市并没有想方法解决零钱问题,而是强迫消费者糖果替代零钱。如果实在没有零钱找给顾客时,顾客拒绝购买,也是合情合理,但是湛师超市却强迫顾客购买,强迫顾客接受糖果。

顺便说一下,湛师信勇超市员工还对抵制糖果替代零钱的消费者进行威胁。比如,说到“信不信,我就打你”。同时,还说到,“你是哪个学院,我立刻告诉你院的领导,到时对你进行处分。”这种做法和自由市场格格不入,这也是对公民权利一种侵犯。交易的基础就是你情我愿,所以消费者有权利抵制“糖果法币”。

当然,湛师信勇超市也可以广而告之,凡是到本超市购物,都必须接受“糖果法币”,否则免进。可是人们并没有看到这个告示,所以糖果替代零钱的做法,没有得到消费者同意,那么就自然就是一种强迫交易。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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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27 收起 理由
jmin.l + 15 说的对。实在很讨厌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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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2#楼
发表于 2012.9.28 11:36:20 | 只看该作者
他找糖果给你,你就问他是不是下次可以拿去当钱使。可以的话,你就买一大包去买东西。买了你就用糖果结账。不给的话就在那里闹,看它以后还敢用糖果来当钱用。
许愿天空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楼
发表于 2012.9.28 13:10:34 |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都是自备零钱去信勇买东西,因为有很多次见到这样的对话:100块啊,找不开。“啊?!!!”那个同学只能两手空空,无奈的走了。
在线看电视,网络直播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4#楼
发表于 2012.9.28 13:51:05 | 只看该作者
顶LZ,信勇这种行为实在很令人反感。还有些服务员找钱的时候一脸欠她几千万似的,讨厌死了。

点评

lii
那个可能不是服务员,是某某领导的亲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28 14:24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楼
发表于 2012.9.28 14:24:53 | 只看该作者
Min 发表于 2012.9.28 13:51
顶LZ,信勇这种行为实在很令人反感。还有些服务员找钱的时候一脸欠她几千万似的,讨厌死了。

那个可能不是服务员,是某某领导的亲戚......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6#楼
发表于 2012.9.29 19:24:33 | 只看该作者
是的  很不喜欢这样  有时候找我几个糖果  我就随手扔给他  要不就出门直接摔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7#楼
发表于 2012.10.5 08:15:38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作为一个超市,哪有理由找不开100的道理。信勇卖的东西还很贵,那个辣条外面5毛。它卖1元。强烈建议同学们不要去信勇买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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