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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关于2011年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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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2 10:0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学历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暑假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33天,从7月25日起至8月26日止。7月15日至24日为全校各年级学生离校社会实践时间;8月27、28日回校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1级新生报到时间初定为9月10日(具体以录取通知书所确定的时间为准)。

2、教师:放假32天,从7月25日起至8月25日止。7月15日至24日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8月26日(星期五)由各教学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布置新学期工作。

3、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人员:放假31天,从7月26日起至8月25日止。7月15日至25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8月26日(星期五)上班。

4、后勤人员和食堂职工:由各实体和饮食服务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假期工作安排,出现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要利用暑假积极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和入学教育的安排,确保新学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好校园美化绿化、清洁卫生、场馆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饮食服务、车辆安排、水电维修服务等工作。

4、实验教学管理处要做好假期的教室安排、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不丢失、无损坏,保证开学时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5、基建处要抓好在建工程进度和教学用房、行政用房、学生公寓、场馆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基建工程顺利完成和新学期场馆设施的正常运行。

6、财务处、审计处要做好财务的结算、账目清理和审计工作。

7、继续教育管理处(院)要做好假期来校上课成教、培训学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和开放学院招生工作。财务处要做好成教生学费收缴工作。

8、招生与就业处、实验教学管理处、后勤产业处等部门要协调一致,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9、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要做好假期校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紧急事件。

10、要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1)放假前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形势和安全教育,尤其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可利用假期安排教职工的观光休闲活动,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保证安全。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处、后勤产业处和保卫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及饮食供应。

(4)保卫处要做好各重点单位和学校大门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案,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

(5)基建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后勤产业处、图书馆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按安全保卫的要求,切实做好图书馆、实验室、资料室、仓库及公共场馆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6)门诊部要督促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疫工作。

11、放假期间,各二级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暑假办事不误事,并于7月8日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学校办公楼301室,电话:3183226)。

12、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3182723;院长办公室值班电话:3183226、3183075。办公楼一楼大厅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电话:3183202;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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