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湛师人 |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BBS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35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考试/培训] 湛江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辅导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楼
发表于 2011.8.8 10:5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设置湛师人为首页
湛江市关于开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劳职鉴[2010] 2 号文《关于做好我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将于2011年9月18日举办2011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前辅导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原则。
  二、培训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培训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②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④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⑤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者。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④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⑤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⑥具有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三、课程内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四、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止。
  五、培训时间:2011年9月18日至2011年11月18日,逢星期六、星期日白天上课。
  六、培训地点: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城市广场B座811
  七、考试时间: 2011年11月20日 参加全国统考。
  八、收费标准:
①人力资源管理员:培训费1040(含教材资料费),考试鉴定费240元,合计1280元。
②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228元,教材资料费72元,考试鉴定费310元,合计1610元。
③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1685元,教材资料费115元,考试鉴定费600元,合计2400元。
优惠政策:1、统招在校生培训时凭学生证,享受6折优惠;
2、曾在我中心参加过培训的老学员,参加其他培训项目时,享受85折优惠;
3、团体(三人以上)报名的学员,享受9折优惠;
九、证书颁发情况: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
  十、报名办法及地点:报名时须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大一寸黑白相片4张。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城市广场B座811 报名咨询电话:0759-2296927    杜老师
    湛江市科学策划研究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湛江师范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题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2#楼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15:29:52 | 只看该作者
参加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再参加HR经理人,可获得双证
使用手机访问湛师人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使用帮助
1.发帖导航 2.帮助文档 3.账号密码 4.广告业务 5.社团合作 6.联系我们 举报 | 报错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业务合作
Archiver
举报

Copyright © 湛师人论坛 zhanshiren.com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粤ICP备0902848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1 © Comsenz Inc. GMT+8, 2024.5.2 22:5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